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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航车队管理规范

      

车队引进流程 •车队操作规范 •车队服务质量评估

车队引进流程:

1. 申请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 与禹航公司当地办事处集卡管理员进行联系(详见联系方式)

3. 禹航公司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并给予答复

4. 合同签订,成为正式协议车队

车队操作规范

一、车队进出口装箱、拆箱业务服务规范

1):保持联系

车队司机和相关调度人员在送货期间须保通信畅通,以便保证货主和禹航办事处能随时联系相关人员。

2):回复接箱

车队接到禹航公司办事处装、拆送箱计划后,须立即通知禹航公司办事处:车队是否接受装、拆箱业务,不反馈默认为全部接受。

3):联系装、拆箱业务

车队收到禹航公司办事处给予的装箱门点和发货人详细联系方式后,出口须在1个小时内联系发货人(下午16:00以后收到委托需要及时联系发货人),进口须在24小时内联系客户。确定拆箱准确时间和门点及相关装箱信息,例如:天气对装箱影响、到达门点的路况(是否禁区等)、对装箱车辆要求(长短板车情况)、箱体摆放要求等相关事宜。

4):资料反馈

车队询问完货主各项装、拆箱事宜后,装、拆箱业务信息如果与禹航公司提供信息有出入必须马上反馈禹航公司办事处;若未进行告知,则表示该门点装、拆箱业务信息无误。如果车队就装拆箱业务没有向禹航公司提出异议,承运后导致的问题,由车队自行承担。

5):计划反馈

装箱计划反馈:车队必须在每天17:00前,将当天已装箱与待装箱情况整理后(格式见附表1)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禹航公司办事处,(下午16:00以后接受禹航委托的可以在第二天将计划反馈)如有困难可以通过传真将装箱计划报禹航办事处。

拆箱计划反馈:车队必须在每天上午9点半前(最迟不超过上午10点),将当天全部计划拆箱信息及待拆箱信息整理后(格式见附表1)报禹航公司办事处。

6):按时到达

车队必须按照货主要求,配备符合的车辆和集装箱,在与客户约定准时到达门点,并遵守门点相关管理规定。

7):紧急处理

车队若在运输中由于意外情况造成无法正常到达目的地(客户或港口堆场),必须在发生意外情况后马上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及补救方法,并半小时内通知客户和禹航公司办事处,与客户重新确定到达门点时间,不可拖延和隐瞒。

8):代收费用

车队有义务根据禹航公司所开立的相关单据,协助禹航公司向发货人收取相关费用;收取费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还给禹航公司办事处。

9):核实货名

司机有义务在能力范围内核对货主所装、拆箱的货物与禹航公司所提供单据中的信息是否一致,若有偏差,车队须告知禹航公司办事处。

10):上铅封与解铅封

装箱货物需要在货主装箱完毕后,司机监督货主封上封条,并在装箱单上签名盖章后,才可开车离开门点。

拆箱货物在集装箱出港前,司机必须检查箱体箱封;若箱体箱封出现破损或箱封发生变更,必须第一时间联系禹航公司办事处,并让港口工作人员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在客户拆箱前,先要求货主检查箱体和封条,确认无误后,方可拆封、开箱卸货。若箱体箱封出现破损或箱封发生变更,需马上联系禹航办事处并配合客户在签收单上注明。

11):上交资料

在装箱任务完成后,车队必须在次日中午12点前,将装箱单等相关资料送至禹航公司办事处。

在拆箱任务完成后,车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一周所送货物的所有签收单、设备交接单等相关资料归类整理后送至禹航公司办事处。

二、注意事项

1):协议车队须与所在港口的指定货主保持紧密联系,遵守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发现货源货量有变动时,告知当地禹航公司办事处。

2):各协议车队不得擅自将我司门到门业务更改为到港业务,如果发生此种情况,我司将对

责任单位做出严肃处理

3):各协议车队不得私自将我司业务转包给其他运输单位。

转包定义:协议车队将禹航公司所分配的到门业务没有使用自己车队的车辆运输,而是使用不属于自己车队的车辆进行运输的行为。

4):在货主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车队必须在船到港后可提箱日起算的3日内,将我司所分

配的该船集装箱业务送完。若由于收货人原因导致3天内不能完成送货的,车队必须在联系

客户当天,以邮件、传真或“拆箱计划反馈”(最晚次日上午9点前)的形式告知禹航办事

处。

5):各协议车队不能以不合理要求,向客户提出延迟装拆箱;在无法保证自己与客户的约定

时,必须立即报告给禹航办事处,由禹航公司来协调安排,如果不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

队承担。

6):协议车队一般只负责集装箱到门服务,不包括携带装卸工人或者装卸工具。若货主有相

应要求,车队可反馈禹航公司,由禹航公司协调处理;细节操作由车队和货主进行协商。

7):装、拆箱送货之前,车队需要询问客户预估拆装箱子所需时间,以便提前准备。对于长

期装、拆箱速度较慢的客户,车队可上报给禹航办事处,由禹航办事处与各方进行协商。

装拆箱主要业务标准简表

工作要求

标准

考核

1、保持联系

工作时间保证通信畅通

2、接受业务

马上反馈

退单率

3、联系客户

出口在1小时内

没有联系无法报计划

进口在24小时内

没有联系无法报计划

4、计划反馈

出口在当天下午17:00前,16:00以后的计划可以第二天上报

计划反馈和反馈准确

进口在每天上午9:30前,不得晚于10:00

计划反馈和反馈准确

5、资料反馈

出口在次天12:00前

单证反馈

进口在1周内

单证反馈

6、紧急事件处理

出现与客户约定时间偏差,半小时内反馈给客户和禹航

客户要是投诉计入考核,

协议车队服务质量评估

工作项目

内容说明

标准要求

绩效指针

1. 集卡车队客户服务指标

40%

1.1平均送箱速度

按照客户要求完成送箱工作

平均送箱速度=sum|实际送达时间-可送箱时间|/送箱总箱量

从可以提箱开始,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送箱工作。

2.4天以下 5分

2.4-2.6天 4分

2.6-2.8天 3分

2.8-3.0天 2分

3.0-3.2天 1分

超过3.2天 0分

40%

2、集卡车队办事处管理指标

60%

2.1装拆箱计划反馈及时率

协议车队与客户联系装拆箱时间后,安排日后运输计划应以书面形式反馈办事处

车队必须在每天17:00前将次日的装箱计划报给办事处

车队必须在每天9:00前将送箱计划报给办事处

无缺少 5分

缺少3天 4分

缺少8天 3分

缺少10天 2分

缺少15天 1分

超过15天 0分

20%

2.2装拆箱计划反馈准确率

协议车队如实向禹航公司上报每天的运输计划

协议车队计划送箱时间与客户要求实际时间一致;

集装箱出港时间与货物实际送达时间保持一致;

完全准确 5分

1%误差 4分

1.5%误差以内 3分

2.5%误差以内 2分

3.5%误差以内 1分

超过3.5%误差 0分

25%

2.3单证反馈完整、及时率

进口:协议车队在完成拆箱作业3天内将相关单证返回给禹航公司

出口:协议车队完成装箱业务后及时将单证上交

单据内容的填写符合禹航公司要求;单据在约定时间内返回给禹航公司。考核标准按照没有返还的比例计算

完全按照要求 5分

比例1%以下 4分

比例1%至2% 3分

比例2%至3% 2分

比例3%至4% 1分

比例4%以上 0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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